为预防内燃机车库发生火灾火险及其它意外,确保内燃机车安全运用,结合机务段实际,制定内燃机车车库安全防火制度:
1.内燃机车司机及相关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工作的规定、措施,确保防火安全。
2.内燃机车司机及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防火安全知识,掌握基本消防常识,会扑救初期火灾。
3.库房内防火用具、消防器材、排烟设备要有专人负责,保持完整无缺,作用良好。
4.库房内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严禁存放与内燃机车无关的物品,库房大门必须关闭锁好。
5.库房内严禁明火,如需要动用火电焊处理内燃机车故障时,必须办理动火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安排防火安全负责人做好现场监督监管。
6.对库房内发现的火灾火险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做到防患与未然。
7.遇有火灾火险发生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进行先期扑救,并及时报警。
8.防火安全负责人:综合队当班调度
9.火警电话: 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