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机务段为确保综合库内封存机客车及库房安全,防止火灾和盗窃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防火防盗巡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机务段综合队所有封存机客车及库房的防火防盗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
1.机务段安监室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确保封存车辆的安全。
2.综合队当班调度和库内预备人员参与(两人及其以上)库内封存机客车及库房防火防盗巡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四、巡视内容:
1.检查封存机客车及库房周围是否有易燃物品堆放,确保无火源接近。
2.检查封存机客车及库房门窗是否关闭严密,门锁是否有效。
3.检查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录像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其他需要关注的安全隐患。
五、巡视时间及频次:
1.日常巡视:每天至少进行2次,由综合队队长负责。
2.节假日巡视:节假日期间增加巡视次数,确保安全。
3.特殊情况巡视:遇到恶劣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时,随时进行巡视。
六、巡视记录:
1.每次巡视后,需填写《机务段综合队防火防盗巡视记录表》,记录巡视时间、地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
2.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及时整改。整改不了的立即汇报,并制定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每月对巡视记录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防火防盗措施。
七、奖惩措施:
1.对于在防火防盗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于违反防火防盗巡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