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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车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时间:2025-07-31 阅读:259次

调车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运输部调车员岗位员工的安全作业。

2.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2.1对值乘车组的作业安全负指挥责任。

2.2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的规程、规定、措施等。

2.3熟悉部各种行车设备设施情况和各站《站细》。

2.4做到未接受班前会安全教育不作业,不了解掌握作业计划、措施不作业,遇违章指挥不作业。

2.5列车运行中,严格按规定值乘,协助司机瞭望,发现危及安全时立即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及时报告。

2.6调车作业时要计划清楚,监督司乘确保作业人身安全;到专用线作业时,要遵守部相关规定。

2.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3.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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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4.1在工作岗位上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行车有关人员和经常在铁路线路及其附近工作人员,禁止穿戴红、绿衣帽;禁戴有色眼镜;禁穿带跟鞋或前后露脚的鞋及带钉子鞋;冬季禁戴无孔棉帽。

4.2凡从事电铁线路上作业的相关人员在现场作业或行车时,必须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使用规定。

4.3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并定期检查、检测和更换;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

5.岗位作业安全要求

5.1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5.1.1接受上级指示传达事项要弄懂,接受与本班工作任务及要求明确。按规定着装,本调车组进行互检符合安全要求,按规定时间完成出乘准备。

5.1.2掌握调车场、专用线的设备,货位及线路变化。检查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手信号灯(旗)、安全带,口笛、防溜器具、简易紧急制动阀等(车站未规定使用工具、备品除外)。

5.2作业过程的安全要求

5.2.1列车摘挂作业

5.2.1.1准备作业。

5.2.1.2作业计划传达。

5.2.1.3做好作业分工及安全预想。

5.2.1.4亲自向包乘组递交调车作业通知单,传达作业注意事项和作业办法。

5.2.1.5检查作业人员上岗情况。

5.2.1.6按计划核对现车,并检查车辆状态。

5.2.1.7按规定排风摘管。摘管作业顺序:一关前,关闭靠近机车方面的折角塞门,使其与主管垂直;二关后,关闭另一端折角塞门;三摘管,摘开相邻车辆两制动软管前端的连接器;四提钩,提开车钩。

5.2.1.8摘挂车辆。摘车时,必须在车辆停稳后,按规定进行摘车作业.摘车作业顺序:①摘下电线插销②关闭折角塞门③解开风管、排风,将风管用防尘堵堵好采取好防溜措施后再提钩。挂车时,按规定进行连挂作业.连挂作业顺序:①调整钩位。②车钩正确连挂。③揭开防尘堵接好风管。开好折角塞门。插好电源插销。挂妥后,再撤除防溜措施。

5.2.1.9动车准备。准备进路,按规定准备进路,确认进路开通正确;认真执行要道还道制度。

5.2.1.10指挥牵出。指挥动车前,确认调车组人员回示的起动信号或语音指令;向司机显示起动信号或发出“起动”指令。确认调车人员的好了信号或语音指令,注意调车人员上车及安全等情况,向司机显示好了信号。严格掌握上下车速度。

5.2.1.11指挥推进。推送车辆要先试拉。车列前部应有人进行瞭望,跟车视线,及时显示信号或发车指令。遇确认停留车位置困难时,派人显示停留车位置信号。

5.2.1.12确认通风。按规定连接软管。使用紧急制动阀时,确认通风良好。

5.2.1.13连挂车辆:(1)连挂车辆正确,及时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或发出相应的指令(单机除外)。并听取司机鸣笛回示,没有回示,立即显示停车信号或发出停车指令。(2)连续连挂时,可不停车连挂,要确认连挂状态,车组间距超过10车时,应顿勾或试拉。末端车辆距警冲标较近时,应采取安全措施。(3)摘挂列车挂妥后,应进行试拉。

5.2.1.14作业后处理。作业完了后,应及时将道岔恢复定位,并向值班员报告。集中联锁操作道岔,可不保持定位(引向安全线、避难线的除外);调车结束,将车辆停留及防溜措施等事项报告给车站值班员。

5.2.2专用线作业

5.2.2.1进入专用线道岔或装卸地点前应执行“一度停车”,亲自或派人检查线路上有无障碍物、停留车情况、大门开启状态,调车组扳动的道岔是否良好及开通位置,线路两旁及站台上堆放货物距离是否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要求时,不允许进行调车作业。

5.2.2.2确定作业顺序及传达作业计划和方法,明确分工责任。

5.2.2.3按货主要求送车到位。

5.2.2.4取车时检查车辆及装载状态,核对现车,检查停留车位置及连挂状态,有无压鞋,人力制动机是否松开,调整好钩位。

5.2.2.5扳动道岔作业要认真执行“一看、二扳、三确认、四显示”制度,待道岔扳动到所需位置后方准进入(已事先有人检查除外,有协议的按协议执行)。取车时严格执行列车始发检查相关规定。

5.2.2.6专用线停留的车辆,按停留车组车辆的比例拧紧人力制动机。即:重车每4辆拧紧1辆人力制动机(不足4辆按4辆计算);空车按8辆拧紧1辆人力制动机(不足8辆按8辆计算).在同一车组既有重车又有空车时,对该车组均按重车比例采取止轮措施(送入专用线装车地点的空车使用人力制动机止轮数按重车掌握),并按规定以铁鞋(止轮器)止轮,做好防溜措施。

5.2.3始发检查

5.2.3.1车辆连挂正确,确认钩销全部落下。

5.2.3.2做一次试拉,确认车列无任何分离。

5.2.3.3风管连接不漏风,折角塞门开闭位置正确。

5.2.3.4手制动机全部松开,制动梁和拉杆无脱落。

5.2.3.5列车编组正确,车门关闭以及棚车上货物装载状态良好。

5.2.3.6罐车顶盖关闭,重罐车无泄漏。

5.2.3.7空重车的制动装置阀转换手把位置调整正确。

5.2.3.8对自动制动机做一次试验。

5.2.3停留车作业

5.2.3.1列车及机车车辆必须停在警冲标内方。调车作业中,车辆临时停在警冲标外方时,一批作业完了后,应立即送入警冲标内方。因特殊情况需在警冲标外放进行装卸作业时,须经车站值班员准许。在不影响列车到发及调车作业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装卸完了后,应立即送入警冲标内方。

5.2.3.2安全线及避难线上,禁止停留机车车辆。

5.2.3.3牵出线、渡线、道岔联动区及轨道衡上不允许停留车辆。必须停留时,在《站细》内规定。

5.2.3.4到发线、调车线以外的线路上停留车辆,不进行调车作业时,应连挂在一起,并拧紧两端车辆人力制动机,或以铁鞋牢靠固定。因装卸车对货位等情况,不能连挂在一起时,应分组做好防溜措施。

5.2.3.5中间站停留车辆时,无论停留的线路是否有坡道,均应连挂在一起,拧紧两端车辆的人力制动机,并以铁鞋牢靠固定。因装、卸车货物等情况,不能连挂在一起时,应分组做好防溜措施。一批作业中临时停留的车辆,须拧紧两端车辆的人力制动机或以铁鞋止轮。

5.2.4佩戴安全带的规定

5.2.4.1参与调车作业的调车员必须佩带安全带。车辆(列)行进中,凡在闸台上作业或挂车梯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在闸台上作业,安全带挂钩需挂在手自制机轮轴或车辆扶手上;挂车梯运行时,安全带挂钩需挂在车梯上适当位置。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使用安全带作业时,选择好适合使用安全带的车辆并做到“上车先挂钩,下车先摘钩”。作业中车辆如不能使用安全带时,如平车、罐车、铁翻车等,作业时必须选好站立或蹲坐位置值乘。

5.3作业后的要求

5.3.1对号交接班;按项目和内容进行,做到不漏不错。

5.3.2由值乘调车员将调车场、专用线设备,停留车位置状态、货位及线路变化工具备品情况向接班执乘调车员交接清楚,接班值乘调车员负责将交接内容向本调车组的其他成员传达清楚。

5.3.3搞好室内外卫生和准备好必要的作业休息条件。

6.岗位应急要求

6.1遇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时,应果断采取紧急停车措施。发生铁路交通(行车)事故后,要在保护现场、固定现场证据、防止次生(二次)事故措施的同时,积极迅速的采取伤员自救、互救措施,并立即向本车间调度室(车间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自事故发生时间起,15分钟之内必须向本单位(车间)负责人或本车间调度室报告完毕。

6.2遇突发火灾、群体性伤害等有影响的紧急特殊情况,可越级直接报告部总调度室(部应急办,电话:52533871), 报告火险、医疗急救等应急处理部门,同时报告本车间调度室(车间负责人)。

6.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内容:⑴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经过、已经造成伤亡人数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⑶事故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⑷已经采取的措施。⑸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措施(建议)。⑹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人和报告时间。⑺事故报告后出现的新情况,应当及时补报。

(编制责任部门:生产技术部   审核人: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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